第229章 南宋(22 / 27)

殿前司

侍卫亲军司

枢密使

左丞相

(尚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右丞相

(尚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御史

中丞

大理

寺卿

1160年内侍省并入

阁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

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学士(顾问,无实职)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虚衔)

(权直)直

学士院

建炎初废,1135—1137年重建,后无实权

枢密

副使

参知政事(常兼任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

户部

侍御史

评事、司直

刑部

尚书

礼部

尚书

工部

尚书

户部

尚书

殿中

侍御史

左断刑、右治狱

翰林学士遇缺,则以侍中、给事中、中书舍人等兼直学士院。也有尚书兼权翰林学士不带知制诰

备注:黑体字为机构,普通字体为官职,同行的官职不代表其实际品级相同,只说明该官职在其系统内的高低

官员兼职

官员兼职在宋代尤为突出,这既源于其政治制度之设计,又是强化专制集权之考量,也是治国理政之所需。 [360]由于南宋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下,官员兼职的现象也比北宋要多,从临时现象逐渐成为制度性的一种规定。南宋宰相兼职基本承袭于北宋,但因南宋时常遭受金朝袭扰,同时国家财政日益匮乏,为应对以上难题,南宋统治者常通过设立独立机构,赋予宰相兼职的形式,使宰相统筹应对国家面临的军事、财政危机。较之北宋,南宋宰相兼职财政类、军事类的职权更为频繁,同时宰相职权也因之更为庞大。 [357]例如,绍兴二年(1132年)成立修政局,是依循王安石创设三司条例司和蔡京创建讲议司的惯例。 [358]即这一机构是秦桧为敛权而专门要求高宗设置的,用以达到“省费、裕国、强兵、息民” [358]的目标。

权相政治

在南宋皇帝无内朝,外朝党争不止政治情势下,权相在皇帝怠政期间起到了维护政权稳定和朝政运行的作用。权相政治下,中央决策机构及决策系统的运行机制都发生变化,宰相的私人宅邸成为朝廷决策的中心;文书系统方面,权相的“堂贴”或者代书“御笔”乃至权相私人信函成为最高的政令指挥;秦桧时期建立里专属权相的独立财政体系;台谏成为权相人事运作的重要工具;社会和官场对权相的认知也发生变化,出现“言相不言君”的现象;皇帝却趋向于虚位化。 [7]

但是在科举社会和皇权思想统治下的权相政治,其界限也十分明显。权相政治缺乏统治基础,士人缺乏政治向心力;权相不可能完全控制皇帝及其周边;权相的控制力难以渗透至县级政权以下;更为重要的是,权相政治时期的财政和人事政策层层传递,损害了主要纳税地主和普通士人的利益,从而形成广大的反对势力。权相政治深刻影响着南宋的历史,几乎所有重大事件都发生在权相政治时期。权相政治深刻改变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军事政策和社会心理。南宋初期,权相政治促进了南宋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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