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神明管理条例 瀚海整肃风起(2 / 4)

以期让她尽快归来,重新庇护精灵一族的荣光。

而“回归陵园”的亡灵法师群体,则显得有些无奈。他们昔日信奉的神明早已陨落,使得他们成了没根脚的孤儿,虽说摆脱了神明的束缚和剥削,但也失去了神明的恩泽与庇护。

如今,在宗教事务管理局的牵头和魔法学会的渠道支持下,他们试图建造一座智慧之神的神庙,看看能否与这位执掌法术的神明建立新的联系,为自己寻得一个可选的神明归宿。

至于已经式微的沙民和半身人,秉承着族人古老的信仰,准备把玉米与炉火之神这种小卡拉米再供奉起来,但是因为影响力极其微弱,所以只敢小心翼翼地申请设立一个规模最小的神龛。

但很明显,对于繁星大陆来说,本地还是有着非常浓烈的,信仰神明的传统。

陈默身体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放在桌上,对这三份申请一一给予了现场签批。

合上文件,陈默稍稍加重了语气。

“在这里呢,我也特别强调一下,我们尊重并保障每一位领民信仰神明的自由,但这份自由,绝不能建立在侵害其他神明信徒、或无信仰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所以,任何兴建宗教场所、公开传教、举行大型祭祀、组织集体祈祷等宗教活动,都必须提前向宗教事务管理局提交详细方案说明,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辖区内,所有宗教人员的人事任免、神职等级变动、护教武装力量的调动与调整、圣器与法器的流入与流出,神恩与神眷的公开展示,都必须上报管理局核准!”

“还有,为了避免误会,各宗教需要就本教的神明体系,掌控领域,信众情况,神恩体系,向宗教事务管理进行详细报备,管理局这边会根据各宗教团体的特点,给与相应的扶持,并争取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

这话,别人未必听得懂,只有少数实际经办人员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拿瀚海领现在的“七眼之神”神庙举例,这套规定意味着,该神庙的神官,主祭,信徒名录,灵源的输送情况,神恩的积累数据,都得一五一十向宗教事务管理局报告。

然后,宗教事务管理局会根据这位神明的“合作态度”和“实际需求”,定向“扶持”和“输送”一批经过严格培训的职业者,成为该神明的“新信徒”。

至于这批信徒的信仰是不是虔诚,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们都是被甄选出来的职业者,一旦建立起“信仰路径”,就能稳定地为“七眼之神”提供新的灵源。

这是神明最需要的东西。

当然,这些卖苦力的信徒不是白给的,宗教事务管理局必然会要求获得相应的回报!

目前,和法雷尔主教的秘密谈判已经接近尾声,双方仅在少数细节上还在进行最后的拉扯,但整体合作框架早已确定。

一旦协议正式达成,瀚海领将会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职业者进入“七眼之神”的灵源输送体系,契合度不够继续替换,直到满足“信徒”人数标准为止。

而法雷尔所在的彩虹圣城,正在紧锣密鼓的协商沟通,有极大概率认可这项交易,一旦批准通过,将会承诺在本轮合作期内,只要陈默不发动对彩虹圣城的袭击,圣城就会调用神恩,至少为陈默抵挡一次神罚。

这就够了!

如果能通过类似的交易,从不同神明手中都积攒到一次甚至多次“神罚豁免”的机会,那么他在未来战略战术上的选择余地,将变得无比宽广。

只要神明可以谈,那谁说神恩神罚,不能做成一桩资源交易呢?

可以预见的未来,夏月联盟和各位神明之间,有合作、有对抗、有勾结、有纷争,各取所需,也各有盘算,但不管情不情愿,在陈默的地盘上传教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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