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南北朝(21 / 26)

[22]。宋泰始五年(魏皇兴三年,469年),北魏军攻破南朝宋的青、冀二州,疆域进一步向南扩张。 [100]

伴随着鲜卑拓跋部南下的征程,他们也先后经历了狩猎、游牧、农耕等经济形态。而从事农耕经济使鲜卑族领略了中原物质文明,从而产生认同先进文明的向心力;完备的国家形态以及北方统一的实现,更增强了这个民族吸收汉族先进文化的迫切性。拓跋珪迁都平城后,在平城营建宫室,建立宗庙,又制定郊庙、社稷、朝觐、飨宴等礼仪。他还仿汉人制度建立太学,并在太学举行祭奠孔子的活动。又接受汉人李先的建议,搜集天下经书,编成《众文经》。北魏拓跋统治者向中原扩张之初,就注意任用汉人,利用他们的统治经验治理国家。拓跋珪在领军征伐途中,处处留心安抚接纳汉族士人,凡是有来拜访的,不论年少年长,全都接见,如果发现有才能者,就加以任用。拓跋珪的儿子拓跋嗣即位后,把国子太学改为中书学,这个由中央朝廷办的具有极高地位的学校,一直延续到魏孝文帝太和年间。中书学容纳了精通儒学的知识分子、懂得治国的政治家、政绩卓着的良吏、号为忠义的功臣、文武双全的将领、北方各地的大族、南朝降人等各种人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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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统治者虽然任用汉人,但对他们并不十分信任。清河人崔逞,受拓跋珪之命给东晋襄阳戍将郗恢写回信,因信中称东晋皇帝为“贵主”而被拓跋珪所杀。拓跋焘当政时,汉人段晖因在马鞍中藏有金子,被怀疑欲投奔南朝而被处死。汉人崔浩,历事三朝,尤受拓跋焘的重用和信任,曾“专制朝权”,然而最终在“国史之狱”中被族诛,并牵连其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 [101]。北魏统治者虽然对儒家文化兴趣浓厚,但对儒家典籍并不十分了解。北魏前期的礼仪制度与汉族传统也存在巨大差别。上述现象表明,北魏建立前期,鲜卑拓跋部虽然与汉族错居杂处并注意吸收汉文化、任用汉族人才。但族际壁垒并未消除,民族矛盾依然严重。 [100]

传唐人所绘《八公图》,画中有数位北魏初期鲜卑、汉等族的高官 [102]

孝文帝改革与北方民族融合

主词条:北魏孝文帝改革

北方的统一,使鲜卑拓跋部完成了从征服者到统治者的角色转变,所面临的任务也从对北方的军事征服和稳定政权,转变为维持其政权的长治久安以及实现南北方的统一。

现代绘冯太后像 [103]

拓跋焘统治后期,刑罚残酷,最后被宦官宗爱所杀,宗室之乱至文成帝拓跋濬时方平定。献文帝拓跋弘幼年即位后,鲜卑贵族乙浑专权,随后被拓跋弘生母冯太后及朝臣合力诛杀。事后,冯太后开始临朝听政。宋泰始三年(魏皇兴元年,467年),皇子拓跋宏(即孝文帝元宏)出生,冯氏还政于拓跋弘。后冯太后与拓跋弘的矛盾日渐激化。宋泰始七年(魏皇兴五年,471年),拓跋弘让位给儿子拓跋宏,自己做太上皇,仍掌握大权。宋元徽四年(魏承明元年,476年),拓跋弘暴崩后(有说法认为被冯太后所害),冯太后再度临朝听政,并开始进行被称为“太和改制”或“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系列改革。 [100] [104]

齐永明二年(魏太和八年,484年),北魏朝廷下诏实行百官俸禄制度。在此以前,北魏的文职官僚们没有俸禄。拓跋军事贵族们可以通过征服战争掠夺大批财富,通过征战立功获得巨额赏赐,而各级文职官僚“惟取给于民”,实际上是纵容贪污受贿和搜刮百姓,“竞为聚敛”,吏治极为败坏。实行俸禄制后,北魏严厉打击贪腐恶习,规定“枉法无多少皆死”。在严法峻刑的威慑下,贪官不得不束手收敛,吏治状况为之改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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